关于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2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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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使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化,参照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。



一、学位论文的组成

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以下部份,并按以下顺序装订:

1.封面;

2.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;

3.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;

4.中文摘要;

5.英文摘要;

6.关键词;

7.论文目录;

8.论文正题:(1)序言;(2)实验与计算、或事实与理论分析;(3)总结;

9.附件;

10.参考文献;

11.致谢;

12.封底。



二、论文格式

研究生学位论文按“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”的要求排版(见附件1),论文封面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(见附件2),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(见附件3),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按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(见附件4)。



三、论文字数

按规定,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左右;博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五万字左右。



四、论文份数

硕士学位论文打印20本。

博士学位论文打印40本,其中简装本32本,精装本8本。



附件:

1.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

2.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

3.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 

4.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

附件下载: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
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格式
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
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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